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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版《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 7003-2017,以下简称7003号标准)正式发布,那么,新标准出台后,都会为机场带来哪些变化?为企业提供哪些商机呢?为了配合广大粉丝的支持,从即日起小编将民航新版7003号标准的最新内容进行分享。
本期内容将分享民航新版7003号标准的第九章——机场围界和道口。在2008版7003号标准里,机场围界的具体内容体现在其第五章“航空器活动区安全保卫设施”中,而新版标准将“机场围界和道口”单独列章,同时章节内容涵盖了“基本要求、物理围界、入侵报警系统、道口和巡逻道”五方面,这充分地显示出局方对于机场围界部分的重视程度。
(以下的标准内容中,红色字体为变动较大部分)
基本要求
1.航空器活动区周界应修建物理围界及配套设施,使之与公共活动区隔离。物理围界应坚固耐久,防止人员、车辆和可能对航空器造成威胁的动物进入。
2.一类机场宜设置两道物理围界,两道物理围界间距应不小于3m。入侵报警系统宜安装在外侧物理围界上,为机场处置突发事件争取更多时间。
3.机场围界内侧应留有宽度不小于5m的隔离带。两道围界以安装入侵报警系统的围栏(墙)为基准。
4.一类机场围界应设置照明设施,二类机场围界宜设置照明设施。围界照明应满足现场处置和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的需要,但不应影响航空器活动。
5.给排水、通信、输油等地下管井穿越围界的,应在穿越处设置钢栅栏等隔离设施或进行密实封堵。
6.应尽量减少机场围界上道口的数量,特别是可直接通往航空器活动区道口的数量。
7.跑道两端或附近的围栏(墙)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设置向外开启的应急出口栅门,其宽度应满足机场主力消防车通过。
8.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巡逻车辆,以及通讯工具、望远镜、照明设备和防护器材等必要装备,以满足对航空器活动区巡逻的要求。
9.应根据安全保卫需要在围界重要部位修建执勤岗楼或瞭望塔。
10.机场围界应符合机场净空和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物理围界
1.物理围界由围栏(墙)和防攀爬设施两部分组成,防攀爬设施应位于围栏(墙)的顶部,与围栏(墙)联接牢固;围栏(墙)底部应兼有墙基或地梁。
2.物理围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物理围界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应不低于2.5m,离地间隙不大于3cm。其中顶部防攀爬设施采用刺丝滚笼或刀片刺网等结构的围栏(墙),其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应不低于2.0m,顶部刺丝滚笼或刀片刺网等的直径应不小于50cm,相邻中心距不大于20cm,距离围栏(墙)顶部的间隙不大于5cm;对于顶部防攀爬设施采用向前碎玻璃或采用向外弯折30°角的刺丝网结构的围墙,其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应不低于2.5m,刺丝网两相邻量支撑柱中心距与墙垛中心距相同,刺丝垂直中心距不大于100m;
b)围栏(墙)面向公共区域的一侧不应有用于攀爬的受力点和支撑点;
c)围栏(墙)应是钢筋网、钢板网、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砖墙等结构形式,具体技术要求见附录A;
d)两道物理围界的内、外侧围栏技术要求与单层围栏相同;
e)围栏(墙)对外面应设有醒目的禁止翻越警告标识牌,标识牌应安装牢固。标识牌内容应清晰可见,少数民族地区应增加当地语言文字标识。标识牌间距宜不大于150m。
3.建筑物构成机场围界的一部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通往建筑物楼顶的通道应设置安全保卫设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通行;
b)面向空侧一侧不应开设通行口;对于确需开设通行口的,应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对授权通行对象实施安全检查和通行管制。设施设备配备要求同围界日常运行道口;
c) 面向空侧一侧的窗户应能锁闭并加装密集型防护网;
d) 面向陆侧的一侧不应有可用于攀爬的受力点和支撑点;
建筑物的内部墙体构成机场围界的一部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内侧、外侧的净高度不应低于2.5m,公共区域一侧不应有可用于攀爬的受力点和支撑点,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墙体为全高度的情况除外),并应能及时发现人员和物品的非法进入;
b)设有通行口的,应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对通行人员、物品和车辆实施安全检查和通行管制,设施设备配备要求同围界的日常运行道口。
入侵报警系统
1.一类、二类机场围界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三类机场围界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应能对物理围界形成完整的覆盖,能对目标进行分类,对入侵行为作出判断;应能在机场飞行和安全照明的环境下工作,并应满足全天候运行的要求。
2.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当发生攀爬、破环围栏(墙)等入侵行为时,入侵报警系统不应发生漏报警;
b) 应能自动接收前端探测设备发来的所有报警信息,包括防区、时间、入侵类别,实时显示,并伴有声光报警;
c) 具有对多路报警视频图像信号实时传输、切换的功能;
d) 所有报警数据不能修改,应能导出备份,并注有操作人、操作时间等相关信息;
e) 具有喊话警戒功能,应能对入侵行为和妨碍入侵报警系统正常工作等行为进行警示;
f) 报警信号应能实时在安全保卫控制中心报警平台显示;
g) 报警中心控制台应具有入侵报警、紧急报警、故障报警、报警信息复核、自检等基本功能,并设有电子地图;
h)视频图像数据和相关信息保存时限应不少于90d。
3.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入侵报警系统和照明设施联动,以便于对报警信息进行复核;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覆盖围界内外5m宽警戒区域。
4.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和照明等设施的拆卸装置应设在围界的安全侧。
道口
1.机场应设置日常运行道口,主要供运行人员和警务巡逻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餐饮、油料车辆、定期运输车辆以及地面服务设备和维护车辆进出;机场应设置应急出口,主要供消防救援等应急反应车辆使用。日常运行道口也可用作机场应急道口。
2.日常运行道口应设置守卫值班室,并配备通讯、照明等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条件。
3.应设置大门和有效的安全保卫设施,防止未经授权和安全检查的人员和物品进入。日常运行道口大门的高度应不低于2.5m,下框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大于5cm,门及门垛应坚固。非24h有人值守的日常运行道口大门应可锁闭,大门关闭时,隔离的强度应等同于机场围界。
4.日常运行道口的安全保卫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场的道口应修建安全检查室、卫生间、雨棚等配套设施,应配置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车底检查、车顶检查等设施设备,以及防爆罐等可疑物品处置装置;四类机场日常运行道口应修建安全检查室,配置手持金属探测器、车底检查和车顶检查等设施设备;
b) 一类机场的道口宜配备爆炸物探测设备;
c) 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车辆、人员和检查现场进行监控;
d) 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场的道口应设置门禁系统,防止非授权人员、车辆进入;
e) 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场的道口应设置车辆管理系统,应能自动识别并记录进出车辆的号牌;四类机场应对进出车辆的号牌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时限应不少于90d;
f) 行车道应配备车辆阻挡装置,防止非授权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等)进入,并在相关区域设置减速装置及相应警示标识;在行车道之外应设置阻挡设施,防止非授权车辆绕道进入;
g) 道口关闭无人值守时,隔离的强度应等同于机场围界。
5.车辆阻挡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机场日常运行道口应设置防冲撞设施,有效反应时间不大于5s,水平方向的抗冲击能力应不小于60t;
b)四类机场日常运行道口可采用简易阻车装置。
6.应急道口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一类、二类机场应急道口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b) 应急道口的大门在常态下应处于关闭状态,关闭状态下的应急道口隔离的强度应等同于机场围界;
c) 应急道口大门的设计应确保应急车辆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通过。
巡逻道
1.航空器活动区围栏(墙)内侧应修筑供巡逻车使用的巡逻通道。
2.巡逻道应为水泥混凝土或沥青类道路,道面强度和转弯半径应满足机场巡逻车正常运行的要求;用于消防车辆通行的部分,其道面强度和转弯半径还应满足机场消防车辆通行的要求。
3.巡逻道基础宽度应不小于4.5m,路面宽度应不小于3.5m,两侧宜有0.5m的路肩。
4.巡逻道应至少每800m设置一个会车区。
5.巡逻道的设计应保证巡逻人员对航空器活动区和围界警戒区域具有良好的视野。
6.宜在跑道两端紧急出口处至进近导航台修建3.5m宽的简易道路。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机场围栏(墙)技术要求
A.1 钢筋网围栏
钢筋网围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钢筋直径为5 mm;
b) 相邻横筋中心距不大于100 mm,左右中心距不大于50 mm;
c) 两支撑柱中心距不大于3 m,支撑柱牢固;
d) 边框采用最小边不小于5 mm的角钢,且与支撑柱连接牢固;上下边框之间有加强肋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e) 下部地面砌砖石或水泥混凝土地梁,地梁与支撑柱联接牢固,其截面尺寸不小于240 mm×300 mm;
f) 竖筋下端距地梁或地面距离不大于30 mm,围栏上部建有防攀越结构;
g) 具备Ⅱ类仪表着陆系统的机场围栏,距地面1 m高处设密集型栅网;
h) 在水中或跨排水沟修建的围栏段采取防钻保护措施;
i) 金属部分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防腐年限不少于8年。
A.2 砖墙围栏
砖墙围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为实体结构,并设有墙基或地梁,其厚度不小于240 mm,并用墙壁垛加固。两相邻墙垛的间距不大于3 m;
b) 水泥封顶,其上镶嵌碎玻璃或刺丝滚笼,或采用向外弯折30°角的刺丝网结构。刺丝网支撑柱与墙体联接牢固。刺丝网相邻两支撑柱中心距与墙垛中心距相同,刺丝垂直中心距不大于100 mm;
c) 留有排水口的部位用防钻钢栅(网)保护;
d) 牢固,其基础与结构匹配。
A.3 钢板网围栏
钢板网围栏符合以下要求:
a) 厚度不小于4 mm;
b) 网眼为竖菱形,菱形长对角线不大于100 mm;
c) 两支撑柱中心距不大于3 m,支撑柱牢固;
d) 下部地面砌砖石或水泥混凝土地梁,地梁与支撑柱联接牢固,其截面尺寸不小于240 mm×300 mm;
e) 边框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0 mm×30 mm,厚度不小于2 mm的矩形管,且与支撑柱联接牢固;上下边框之间有加强肋或其他加强措施;
f) 边框下端距地梁或地面距离不大于30 mm,围栏上部有防攀越结构;
g) 在水中或跨排水沟修建的围栏段采取防钻保护措施;
h) 金属部分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防腐年限不少于8年。
A.4 钢筋混凝土板块(条)围栏
钢筋混凝土板块(条)围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相邻两钢筋混凝土垛的中心距不大于3 m,板块厚度不小于50 mm;
b) 钢筋混凝土板条的横截面尺寸不小于100 mm×50 mm,两板块中心距不大于100 mm,板条与上下框应联接牢固;
c) 其他要求见A.2 b) ~ A.2 d)。
A.5 钢围栏
钢围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两支撑柱中心距不大于3 m,支撑柱牢固;
b) 竖筋直径不小于16 mm;
c) 边框采用厚度不小于5 mm的角钢,且与支撑柱联接牢固。上下边框之间有加强肋或其他加强措施;
d) 下部地面砌砖石或水泥混凝土地梁,地梁与支撑柱联接牢固,其截面尺寸不小于240 mm×300 mm;
e) 下部边框距竖筋下端不大于150 mm,竖筋下端距地梁或地面距离不大于30 mm,围栏上部有防攀越结构;
f) 两竖筋中心距不大于100 mm。具备Ⅱ类仪表着陆系统的机场围栏,距地面1 m高处设密集型栅网;
g) 在水中或跨排水沟修建的围栏段采取防钻保护措施;
h) 金属部分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防腐年限不少于8年。
A.6 其他围栏
其他形式的围栏应不低于上述围栏(墙)的安全防范隔离强度,并在中国民用航空局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采用。
(中国机场安防网, 民航新闻实时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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